应急预案
1、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关于学生思想不稳定、非正常集会、上街游行示威和集体上访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3、关于学生自杀 、交通意外等事件处置预案
4、关于疫情报告制度及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5、关于校舍倒塌、围墙垮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6、关于校园突发火灾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7、关于举办大型活动、集会发生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8、关于学院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9、关于学生群殴及伤害事件的处置预案
10、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关于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11、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院级领导值班处理突发事件预案
12、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各部门值班人员处理突发事件预案
13、反邪教、反渗透防范工作预案
14、反恐防范预案
一、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全面领导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制定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负责督查、协调各工作小组的工作。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院长
成 员:副院长
学生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了解并管理学生思想动态,加强和引导学生思想工作,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
组 长:分管院领导
成 员:各系部、学生处负责人
教师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了解并管理教师思想动态,正面引导教师思想,防止向学生散布负面言论,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
组 长:分管院领导
成 员:各系部、教务处负责人
信息监控小组
工作职责:监控校园网络的信息动态,加强正面宣传,防止负面信息传播,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
组 长:分管院领导
副组长:党群工作部、信息中心负责人
成 员:党群工作部、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后勤保卫小组
工作职责:为学院提供优质后勤服务,维护校园稳定,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
组 长:分管院领导
副组长:后勤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成 员:后勤安全保卫处全体人员
规范招生宣传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统一招生宣传口径,防止过度不实宣传,规范招生人员及学院招生行为。
组 长:分管院领导
副组长:招生处负责人
成 员:招生处工作人员
二、关于学生思想不稳定、非正常集会、上街游行示威
和集体上访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突发事件名称
学生思想不稳定、非正常集会、上街游行示威和集体上访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二)负责领导
组 长:书记、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三)牵头和配合部门负责人
学生处、安全保卫处、系部负责人
(四)处置预案
1、得知发生学生思想不稳定、非正常集会和上访的事件后,立即向学生处报告。学生处立即了解详细情况,并向副组长和区安稳办汇报,同时通报学院安全保卫处和相关学生所在系辅导员。副组长向组长汇报,辅导员向所属系部负责人汇报。各处室相关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赶到事发地点,各负责领导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
2、学生处调集所有辅导员,安全保卫处调集保卫人员一起立即赶赴现场。安全保卫处人员负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对当事学生进行法律宣传,劝其解散非法集会。如学生不听劝告,安全保卫处人员应立即关闭学院所有大门,控制非法集会学生上街游行、上访,并向公安局校保支队和陈食街道派出所
3、学生处、辅导员负责安稳学生的情绪,并做好当事学生的思想工作,劝其解散非法集会;
4、学院负责领导赶赴现场,指导开展处置工作。
5、事件解决后,对事件进行总结,并将后续情况和完结报告报市校保支队和市教委安稳办。
6、举一反三,做好今后的防范工作。
(五)分类
1、轻度:10-49人非法集会和上访;
2、中度:50-100人非法集会和上访;
3、严重:100人以上非法集会和上访。
三、关于学生自杀、交通意外等事件处置预案
(一)突发事件名称
学生自杀,交通意外,游泳、自然灾害伤亡等事件。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院领导
成 员:各系部、处室负责人、校医
(三)突发事件的处置:
1、当接到学生自杀,交通意外事故,游泳、自然灾害伤亡信息后,接报人第一时间向学生处报告,学生处确认信息后,将事发地点、时间、人数、伤亡情况等内容向副组长报告。副组长接报后立即将此信息向组长汇报,并同时通知安全保卫处、校医赶赴现场。安全保卫处、学生处负责人接通知后3分钟内调集保卫人员、辅导员赶赴事发现场。
2、保卫人员、辅导员赶到现场后立即封锁现场,保护现场,不许无关人员出入事发现场。
3、校医积极抢救受伤学生并根据情况是否拨打120或交警;
4、立即扣押肇事车辆和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便于调查取证;
5、辅导员老师负责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6、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将所有了解到的情况向副组长汇报;
7、做好善后工作,如有学生伤亡立即成立善后工作组,并上报区教委、市教委、区公安局校保支队。善后工作组由领导小组、谈判小组、安抚小组、新闻小组、联络小组、安全小组、接待小组、稳定小组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各善后工作小组的工作。
组 长:分管院领导
谈判小组:负责法律咨询及谈判事宜。
组 长:分管院领导
副 组 长:学院法律顾问
安抚小组:负责安抚家属,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家属情绪。
组 长:各系部书记
成 员:各系部工作人员
新闻小组: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衔接,及时了解新闻动态,防止负面报道。
组 长:党群部负责人
成 员:党群部工作人员
联络小组:负责对外及各小组之间联络工作。
组 长:党政办负责人
成 员:党政办工作人员
安全小组:负责校园及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 长: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成 员:保卫人员
接待小组:负责家属的接待及相关物品的购置等工作。
组 长:系部书记、后勤、财务负责人
成 员:系部工作人员、后勤工作人员、财务处工作人员
稳定小组:负责做好学生工作,稳定学生情绪,保障学院的稳定。
组 长:学生处负责人、系部书记
成 员:学生处工作人员、系部工作人员
8、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四)工作纪律
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因思想不重视、 工作不得力、处置不及时,或因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关于疫情报告制度及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为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指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院领导
成 员:各系部、处室负责人、校医
负责疫情工作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和重大问题的处理,疫情或食物中毒发生后,由副组长迅速报告永川疾控中心、重庆医科大学永川人民医院、永川区人民医院等疾控单位,由学生处抽调辅导员老师、安全保卫处调集保卫人员,对疫地(点)实行警戒和封锁,财务处负责扑疫必要的经费和保障。
(二)相关处室职责
1、校医务室
①组织抢救专业队伍,请友邻(校外医院诊所)医务人员调集临床开展疫情控制工作;
②保护现场迅速取样,及时查明疫情或食物中毒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中毒过程、中毒人数,快速作出疫情或中毒评估;
③在上级疾病控制专家技术小组的指导下,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具体情况,及时提出控制疫情办法、范围、步骤及技术标准,划定疫区(点)隔离圈的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隔离封锁;
④隔离治疗传染源,对疑似病人和患者要全部收容到指定的诊治医院进行隔离抢救治疗;
⑤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必要时提出在疫区(点)限制和停止一切活动,并参与组织实施;
⑥开展疫区(点)的消毒、杀虫及卫生处理工作;
⑦储备必要的消毒药品和防护物品;
⑧根据扑疫进展情况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疫情扑灭后按程序报批解除疫区(点)。
2、学生处、安全保卫处
①配合校医务室,对疫区或食物中毒(点)的警戒封锁和治安秩序的管理,禁止疫区(点)内人员外出和物资外流;
②协助校医追踪密切接触者,对拒绝隔离、治疗、留验的病人和病源携带者,以及拒绝检疫和卫生处理的人员依法采取强制隔离和检疫措施。
3、后勤与安全管理处
①保障疫区(点)内人员的食品、饮水等生活必须品的供应;
②随时掌握扑疫工作动态及各种扑疫物质、设备的消耗情况,及时请求公司、学院划拨扑疫工作所需费用;
③疫区(点)解除后,做好卫生管理、发现疑似病人立即报告;
④对食堂、室内外及公共环境卫生坚持每天打扫两次,消毒一次。
4、各系部
①疫情或食物中毒发生后,立即组织教师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②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③动员教师做好学院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5、财务处
保证扑疫工作所需经费。
(三)处置程序和善后工作小组
1、处置程序
疫情或食物中毒发生人员死亡后,做好善后工作,立即成立善后工作组,并上报区教委、市教委、区公安局校保支队。善后工作组由领导小组、谈判小组、安抚小组、新闻小组、联络小组、安全小组、接待小组、稳定小组组成:
2、善后工作组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各善后工作小组的工作。
组 长:分管院领导
谈判小组:负责法律咨询及谈判事宜。
组 长:分管院领导
副 组 长:学院法律顾问
安抚小组:负责安抚家属,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家属情绪。
组 长:各系部书记
成 员:各系部工作人员
新闻小组: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衔接,及时了解新闻动态,防止负面报道。
组 长:党群部负责人
成 员:党群部工作人员
联络小组:负责对外及各小组之间联络工作。
组 长:党政办负责人
成 员:党政办工作人员
安全小组:负责校园及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 长: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成 员:保卫人员
接待小组:负责家属的接待及相关物品的购置等工作。
组 长:系部书记、后勤、财务负责人
成 员:系部工作人员、后勤工作人员、财务处工作人员
稳定小组:负责做好学生工作,稳定学生情绪,保障学院的稳定。
组 长:学生处负责人、系部书记
成 员:学生处工作人员、系部工作人员
(四)严格扑疫纪律
1、各参与扑疫处室和人员,必须顾全大局,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或食物中毒时能快速反应,迅速集结到位。
2、严格值班纪律,安全保卫处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 对值班不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3、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懈怠、贻误工作、推卸责任者要严肃处理,造成疫情扩散,酿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渎职、失职责任。
五、关于校舍倒塌、围墙垮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突发事件名称
校舍倒塌、围墙垮塌突发事件
(二)负责领导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分管院领导
(三)牵头和配合部门
学生处、安全保卫处、各系部、后勤与安全管理处负责人
(四)事故分类及相关要求
1、一般事故(无人员死亡或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由学院配合永川区教委、永川区政府相关部门处置;
2、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由学院配合市教委、区教委及永川区政府相关部门处置;
3、特大事故(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由学院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市教委、区教委及永川区政府相关部门处置;
4、特别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0人的事故),由学院配合教育部、市政府相关部门、市教委、区教委及永川区政府相关部门处置。
(五)处置预案
1、紧急处理:当发生校舍倒塌、围墙垮塌突发事件时,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安全保卫处报告,安全保卫处在赶赴现场抢救的同时向学院负责领导汇报情况。负责领导接报后组织全校教职工对人员进行紧急疏导,使所有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并立即通过校园广播发布警报;各处室相关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赶到事发地点,各负责领导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
2、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负责领导应将了解到的情况向负责人部门报告,发生伤亡情况的,应立即报告区教委、市教委。
3、后勤与安全管理处接到报告后,立即了解具体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并将了解到的情况向领导汇报,提出紧急处理意见。
4、处置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在完善报告程序之后,应按以下原则立即展开工作:
①仔细检查有无人员伤亡和人员被围困,火速将一切无关人员撤离危险区,然后封闭现场,杜绝二次伤亡事故的发生;
②当发现有人员伤亡时,应优先进行人员抢救,及时将伤亡人员送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③启动善后处理小组,专门负责事故处理工作;
④及时、迅速地向区教委安稳办汇报处置情况,并完善处置报告。
5、做好善后工作,如有学生伤亡立即成立善后工作组,并上报区教委、市教委、区公安局校保支队。善后工作组由领导小组、谈判小组、安抚小组、新闻小组、联络小组、安全小组、接待小组、稳定小组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各善后工作小组的工作。
组 长:分管院领导
谈判小组:负责法律咨询及谈判事宜。
组 长:分管院领导
副 组 长:学院法律顾问
安抚小组:负责安抚家属,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家属情绪。
组 长:各系部书记
成 员:各系部工作人员
新闻小组: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衔接,及时了解新闻动态,防止负面报道。
组 长:党群部负责人
成 员:党群部工作人员
联络小组:负责对外及各小组之间联络工作。
组 长:党政办负责人
成 员:党政办工作人员
安全小组:负责校园及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 长: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成 员:保卫人员
接待小组:负责家属的接待及相关物品的购置等工作。
组 长:系部书记、后勤、财务负责人
成 员:系部工作人员、后勤工作人员、财务处工作人员
稳定小组:负责做好学生工作,稳定学生情绪,保障学院的稳定。
组 长:学生处负责人、系部书记
成 员:学生处工作人员、系部工作人员
六、关于校园突发火灾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学院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院重点防火部位灭火预案能够顺利有序、安全的实施,特设立总指挥、现场指挥和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安全疏散组、防护救护组、后勤保障组。
1、总指挥:由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院长担任。负责领导指挥灭火、疏散预案的实施。
2、现场指挥:由学院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副院长担任。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灭火、疏散预案的具体实施,确保灭火、疏散行动能够按照预案顺利进行。
3、灭火行动组:
组 长: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副组长:图书馆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消防干事
成 员:保安人员,及火灾发生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按照预案或现场指挥员的指令扑救初期火灾,配合专业消防队进行灭火抢险战斗。安全保卫处消防干事负责为专业消防队提供室内外消火栓的准确位置。
4、通讯联络组:
组 长: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副组长:消防干事
成 员:由安全保卫处、消防员和火灾现场值班人员组成
职 责:做到报警及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准确的传达。
5、安全疏散组:
组 长:学生处负责人、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副组长:安全保卫处消防干事
成 员:火灾发生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安全保卫处值班干部和保安人员组成。
职 责:主要负责疏散着火现场人员、物资,打开着火现场附近的逃生门,并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进入着火现场。
6、防护救护组:
组 长:党政办负责人
副组长:学生处负责人、图书馆负责人、消防干事、校医
成 员:安全保卫处、火灾发生部门工作人员及汽车队组成。
职 责:负责配合专职消防人员及医护人员救护、抢险火场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化学危险品等。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以保证灭火战斗顺利进行。
7、后勤保障组:
组 长:后勤与安全管理处负责人
成 员:由后勤与安全管理处有关人员和发生火灾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保障灭火用水供应和其他灭火物资设施供应,以及灭火后的水、电现场抢修、恢复等工作。
(三)预防措施
1、学院各系部、处室、图书馆、实训室、机房、公寓、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经常对本部位消防栓、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记录,要懂得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防栓。安全保卫处每年组织一次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灭火演练。
2、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危险品存放室、多媒体教室、实习工厂的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用电设施。对本部位防火工作经常检查,做好记录。
(四)报警接警处置程序
当班值班人员或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按照初起火灾的扑灭方法,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燃易爆物品等,同时大声呼救,使用就近的灭火器进行扑灭,如使用2瓶灭火器还未能扑灭火势,应及时撤离;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队和安全保卫处报警,要讲明起火地点、起火的部位及物资、火势大小、被困人员情况、报警电话号码和行走路线;并派人到约定地点接引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安全保卫处干部、保卫人员、灭火预案专业组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接报后3分钟内赶到),组织灭火扑救和安全疏散人员、物资工作。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行动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迅速检查是否切断起火现场电源、火源和气源,检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启用携带或利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油漆、衣物起火应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电器起火应用1211气体类灭火器扑救)。如火势较大,暂时扑灭不了,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冷却、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待消防队赶到,配合完成灭火任务。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安全疏散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根据预案或总指挥的指令,疏通紧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现场师生,再疏散危险品及物资。
(七)通讯联络,安全防护及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通讯联络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各组,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注意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将各种指令、情况及信息上传下达。防护组、救护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着火现场,按照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对现场实行警戒,保证消防车行进畅通无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配合专职消防队员及医护人员抢救火场内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
后勤保障组接到报警后,应按照预案或总指挥的指令,迅速调集准备灭火所需物资、设备为完成灭火、疏散救护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八)现场保护
灭火战斗结束后,防护救护组要派专人对着火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非现场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后勤保障组在总指挥的安排下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成立善后处理组
做好善后工作,如有学生伤亡立即成立善后工作组,并上报区教委、市教委、区公安局校保支队。善后工作组由领导小组、谈判小组、安抚小组、新闻小组、联络小组、安全小组、接待小组、稳定小组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各善后工作小组的工作。
组 长:分管院领导
谈判小组:负责法律咨询及谈判事宜。
组 长:分管院领导
副 组 长:学院法律顾问
安抚小组:负责安抚家属,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家属情绪。
组 长:各系部书记
成 员:各系部工作人员
新闻小组: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衔接,及时了解新闻动态,防止负面报道。
组 长:党群部负责人
成 员:党群部工作人员
联络小组:负责对外及各小组之间联络工作。
组 长:党政办负责人
成 员:党政办工作人员
安全小组:负责校园及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 长: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成 员:保卫人员
接待小组:负责家属的接待及相关物品的购置等工作。
组 长:系部书记、后勤、财务负责人
成 员:系部工作人员、后勤工作人员、财务处工作人员
稳定小组:负责做好学生工作,稳定学生情绪,保障学院的稳定。
组 长:学生处负责人、系部书记
成 员:学生处工作人员、系部工作人员
七、关于举办大型活动、集会发生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本着对学生、学校和社会高度负责的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34号)、《重庆市伤亡事故处理程序暂行规定》(渝府发[2000]44号)、《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试行 渝府发[2002]38号)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名称
学校举办大型活动、集会发生安全事故。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 员:各系部、处室负责人、校医
(三)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无人员死亡或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由学院配合永川区教委、永川区政府相关部门处置;
2、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由学院配合市教委、区教委及永川区政府相关部门处置;
3、特大事故(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由学院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市教委、区教委及永川区政府相关部门处置;
4、特别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0人的事故),由学院配合教育部、市政府相关部门、市教委、区教委及永川区政府相关部门处置。
(四)处置预案
1、任何人得知案件发生后立即向学生处报告,学生处接到信息后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案件发生的情况,将了解的情况向副组长报告,同时向安全保卫处报警。安全保卫处立即调集保卫人员赶往事发地点,了解案件发生的情况和组织抢救;
2、当案情发生后,组长亲临现场指挥调动;
3、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向区公安局汇报案件情况,副组长向区教委、市教委汇报;
4、保卫人员立即疏散人群,对现场实行封锁保护;
5、校医积极对受伤师生员工进行抢救并报120;
6、安全保卫处、学生处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
7、各系部、学生处积极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工作;
8、做好善后工作,如有学生伤亡立即成立善后工作组,并上报区教委、市教委、区公安局校保支队。善后工作组由领导小组、谈判小组、安抚小组、新闻小组、联络小组、安全小组、接待小组、稳定小组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各善后工作小组的工作。
组 长:分管院领导
谈判小组:负责法律咨询及谈判事宜。
组 长:分管院领导
副 组 长:学院法律顾问
安抚小组:负责安抚家属,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家属情绪。
组 长:各系部书记
成 员:各系部工作人员
新闻小组: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衔接,及时了解新闻动态,防止负面报道。
组 长:党群部负责人
成 员:党群部工作人员
联络小组:负责对外及各小组之间联络工作。
组 长:党政办负责人
成 员:党政办工作人员
安全小组:负责校园及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 长: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成 员:保卫人员
接待小组:负责家属的接待及相关物品的购置等工作。
组 长:系部书记、后勤、财务负责人
成 员:系部工作人员、后勤工作人员、财务处工作人员
稳定小组:负责做好学生工作,稳定学生情绪,保障学院的稳定。
组 长:学生处负责人、系部书记
成 员:学生处工作人员、系部工作人员
9、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五)组织集体活动的程序及要求
1、组织规模在60人及以上的各种学生集体活动应当提交学生处、院团委审批;
2、组织规模在500人以上的各种大型学生集体活动,应当在该活动举行前5天,将活动方案报学生处审核,有关院领导批准后方可举行,并将方案送安全保卫处备案;
3、活动应当有详细周密的计划,有安全保障措施;
4、申请材料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①活动名称,目的及主要内容;
②活动负责人及主办单位;
③活动的时间、地点;
④参加人数及构成;
⑤现场组织方式及有关管理办法;
⑥现场安全保卫方案。
八、关于学院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为落实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教委和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此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违禁信息及行为
1、利用国际互联网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
2、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的:
①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③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⑤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⑥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⑦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⑧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⑨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3、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活动的:
①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②未经允许,对计算机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③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
用程序进行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④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⑤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情况。
4、利用国际互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
(二)处置程序
1、学院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在计算机上进行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的,要立即向学院党群工作部、信息中心报告。
2、党群工作部、信息中心接到报告后,要对相关的计算机及设备进行封存,确保数据的完好和有关资料的完整,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3、情节较轻的,由党群工作部和安全保卫处研究处理;情节较重的,应在12小时内向区教委和区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报案。
区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49577153
区教委:49861048
九、关于学生群殴及伤害事件的处置预案
(一)案件名称
校园学生群殴、伤害突发事件。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院领导
成 员:各系部、处室负责人、校医
(三)突发事件的处置
1、发生持械冲击门卫
①值班门卫发现学生或社会人员持械进入或冲击门岗时,首先关闭大门(侧门)并立即报告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安全保卫处值班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调集保卫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将持械人员带到安全保卫处办公室进行处理,对当场行凶者可强行制服。
②安全保卫处负责人立即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有无受伤等情况向副组长汇报并通知学生处负责人。
③安全保卫处根据情况是否向派出所或110报警。
④积极配合学生处了解情况。
⑤将所了解的综合情况向副组长汇报,副组长向组长汇报。
⑥积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或恶化。
2、发生群殴或持械斗殴
①当发现或收到有学生在校园斗殴或持械信息时,保卫第一闻讯人或发现人首先向安全保卫处负责人报告事件所发生的地点,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抓获持械人或为首人员;
②安全保卫处负责人立即调集保卫人员赶赴现场,抓获持械者或为首者并扭入办公室;
③如有学生受伤,积极抢救受伤学生,通知校医,由校医根据伤情决定是否立即送医院救治;
④安全保卫处负责人立即将所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人数、有无受伤人员等情况报告副组长,并通知学生处负责人;
⑤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报110或派出所;
⑥积极配合学生处了解情况;
⑦做好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或恶化;
⑧如有学生伤亡立即成立善后工作组,并上报区教委、市教委、区公安局校保支队。善后工作组由领导小组、谈判小组、安抚小组、新闻小组、联络小组、安全小组、接待小组、稳定小组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各善后工作小组的工作。
组 长:分管院领导
谈判小组:负责法律咨询及谈判事宜。
组 长:分管院领导
副 组 长:学院法律顾问
安抚小组:负责安抚家属,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家属情绪。
组 长:各系部书记
成 员:各系部工作人员
新闻小组: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衔接,及时了解新闻动态,防止负面
报道。
组 长:党群部负责人
成 员:党群部工作人员
联络小组:负责对外及各小组之间联络工作。
组 长:党政办负责人
成 员:党政办工作人员
安全小组:负责校园及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 长: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成 员:保卫人员
接待小组:负责家属的接待及相关物品的购置等工作。
组 长:系部书记、后勤、财务负责人
成 员:系部工作人员、后勤工作人员、财务处工作人员
稳定小组:负责做好学生工作,稳定学生情绪,保障学院的稳定。
组 长:学生处负责人、系部书记
成 员:学生处工作人员、系部工作人员
(四)工作纪律
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处置不及时或因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或法律的责任。
十、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关于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重庆市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院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二)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学院各应急小组立即自动按照本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全院教职工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在出现公共突发性事件的危急时刻,学院领导和老师,特别是共产党员、中青年老师和学生干部要发扬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精神,以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宗旨。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学院要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和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在地震灾害发生时,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集中到组长处,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预案的实施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地震发生后,由于相互推委、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不应有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应急机构及职责
成立学院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抗震救灾应急工作。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 员:各系部、处室负责人、校医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学院党政办公室承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疏散组、抢险救灾组、安全保卫组。
1、学院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①全面负责学院地震应急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知识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院应急意识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②制定学学院破坏性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③临震预报发布后,负责对学生进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传和学院应急预案的实施;
④地震发生后,全面负责学院地震应急工作,指挥各工作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抗震救灾;
⑤负责向上级汇报灾情,必要时争取外援。
2、学院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职责分工
组 长:全面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签发有关灾情、应急工作情况的上报或下达的文件,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开展抢险救灾,上级部门及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副组长:负责组织学院办公室准备向上级教育负责人部门的工作汇报、应急工作总结;组织召开学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或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负责领导学院办公室、团委、后勤与安全管理处、学生处开展校抗震救灾小组办公室、安全保卫组及接待和后勤保障包括紧急用车、物资、设备的协调等工作。
负责学院抗震救领导小组应急疏散组、抢险救灾组、协调及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抢险搜救、救护等自救互救工作。
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组 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党政办负责人
成 员:学生处、后勤与安全管理处、财务处负责人
职责:
(1)承担草拟学院开展地震应急工作的报告、总结及上情下达,下情(灾情)上报职责;
(2)承担领导小组,在地震发生后提出具体的应急工作方案;
(3)协调各小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4)制定和定期修定学院地震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5)负责宣传报道,起草简报,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6)组织开展学院防震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应急模拟演练;
(7)进行应急资金的调度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供应,负责接待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8)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
抢险救灾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各系部负责人
成 员:以下人员如当班教师、各班辅导员在第一时间组织学生疏散和学生伤亡统计、上报、安抚学生,还有校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到学院规定的集中疏散地外,其他人员全部为抢险救灾组成员,包括:学院人事干部、医务人员、非当班教师、图书室管理员、阅览室管理员、生活老师、后勤与安全管理处或学生处工作人员等。
职责:
(1)负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进行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
(2)抢救重要财产、档案等;
(3)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设施;
(4)负责轻伤员救治、联系急救中心抢救重伤员;
(5)负责可能发生的火灾预防和扑救。
应急疏散组
组 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教务处、后勤与安全管理处、学生处
成 员:所有上课教师、辅导员和各二级学院政治指导员
职 责:
(1)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时,具体负责师生就近避震,并组织有序、快速疏散;
(2)制定学院地震应急疏散平面图和各年级疏散路线图,包括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标志等。利用学院操场、绿地和空旷地带,以方便疏散为原则,当地震发生时在上课的师生,谁上课谁负责组织学生就地避震并在震后有序疏散。
(3)组织开展师生避震、疏散、简单救护演练。
(4)妥善安置受伤师生的安置工作,做好灾情调查、统计、上报(指挥部)工作。
(5)疏散安置应急期的生活必须食品(吃、穿、住、用)等工作。
安全保卫组
组 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安全保卫处、后勤与安全管理处负责人
成 员:保卫人员、生活老师
职 责:
(1) 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后,负责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保护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 。
(2) 负责维护治安,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和火灾等等扑救工作。
(三)震前应急准备
震前应急准备工作是在本预案颁布后,当临震预报发布后的紧急情况下完成的。
1、指挥部办公室(院办公室)要定期修定预案,组织指挥部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抗震救灾设备、器材、装备、工具等,并落实数量明确到人;院团委经常组织学校广播、宣传栏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
2、疏散组要制定人员疏散方案,各疏散路线,疏散场地环境平面图并在院办公室备案;
3、抢险救灾组熟悉预案,明确职责,尤其对水、电设施及火险等事件要经常开展训练;负责抢险工具、器材、设备的落实;组织抢险救灾组成员定期进行演练。
4、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
5、出现地震谣传,院办公室、团委组织、学生处要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培训,提高师生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安定人心,保证学院安定。
(四)临震应急反应
学院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院领导主持召开应急会议,宣布校区进入临震预报期,布置防震工作,有关部门和人员应迅速进入临震应急状态,按本预案和各部门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学习和熟悉地震应急预案、应急工作程序,广泛开展防震科普知识的培训、避震及疏散演练,落实保障抢险救灾设备、物资,检查并排除水、火、电、暖设施和危险建筑物安全隐患。
1、院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应急反应
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院党委的领导下:
①召开院防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震情,部署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②向上级抗震救灾领导机构报告防震减灾措施。
③向学院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组长宣布有关抗震救灾方面的规定。
④掌握地震动态并随时向上级抗震救灾领导机构和院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组长通报。
⑤根据上级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师生避震疏散时间及范围。
⑥检查学院各部门、各应急救援专业小组的应急措施和防震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⑦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信息误传和谣传,稳定社会秩序。
⑧督促校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检查消防设施。
⑨院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掌握的各类灾情信息(院办公室为灾情速报小组)。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
(五)震后抢险救灾
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即刻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学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开展震后抢险救灾工作。
1、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履行各自职责。
2、指挥各部门按职责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根据灾情,及时组织救援队伍的任务,迅速开展自救互救;
4、建立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伤师生;
5、及时上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接受上级的有关部门的指导;
6、必要时请求援助。
(六)安全防护及救援行动
应急疏散组:具体制定师生疏散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师生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抢险救灾小组:协调组织开展前期校区内搜救工作;进行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出现重大灾情,请求上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校区搜救救援行动;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电、校内路、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学校基础设施功能;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和保护院内重点文档资料、重要设施,请求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迅速请示调集部队和组织师生员工抢救被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抢险。
医疗救护小组:协助区卫生医疗救护部门开展校区疾病预防控制和水源监督、食品卫生监测工作。抢救被压埋人员,协调医药管理部门迅速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安全保卫小组:维持治安,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安全保卫处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学院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的警戒。
(七)奖励和处罚:
1、奖励
为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有效的开展,并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学院或上级负责人部门及其防震减灾负责人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①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和抢救人员有功的;
②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
③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2、处罚
在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的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负责人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①不服从命令,拒不承担地震应急任务的;
②贪污、挪用、盗窃地震应急工作经费和物资的;
③不及时掌握震情、灾情、临阵脱逃和玩忽职守的;
④在临震应急期或震后应急期哄抢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的;
⑤阻碍抗震救灾人员执行公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⑥不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⑦散发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
⑧有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十一、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院级领导值班
处理突发事件预案
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学院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维护学院稳定,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一)遇突发事件值班院级领导处理流程
当学院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安全保卫处值班干部或相关部门值班人员在一分钟内将情况向值班院级领导汇报,并赶赴现场积极处理。值班院级领导接到报告后,赶赴现场指导处理工作,并根据掌握的情况确定是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员伤亡,立即向永川区公安局校保支队、陈食街道派出所、区教委安稳办报告。如发生人员死亡,启动善后工作小组预案,工作小组所有人员按职责分工处理善后事宜。
(二)各相关上级职能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1、陈食街道派出所:
2、区公安局校保支队:
3、区教委安稳办:49853266
十二、重庆现代制造职业学院各部门值班人员
处理突发事件预案
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学院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一)遇突发事件值班部门人员处理流程
当学院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部门值班干部或相关值班人员在3分钟内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将了解的情况向值班院级领导汇报,并同时向安全保卫处报警。值班院级领导接到报告后,赶赴现场指导处理工作,并根据掌握的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员伤亡,立即向永川区公安局校保支队( )、陈食街道派出所( )、区教委安稳办(49853266)报告。
1、发生盗窃案件时,首先向安全保卫处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案值在800元以下的盗窃案由安全保卫处值班干部调查处理,相关部门值班人员协助调查;案值在800元以上的盗窃案和公物被盗案向110或派出所报警,并向值班院领导汇报;
2、发生打架斗殴、群殴事件时,部门值班干部立即带领值班人员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并报告值班院领导和通知安全保卫处、相关学生所在系部值班领导,系部值班领导会同安全保卫处一起调查处理;
3、大型活动集会发生安全事故、发生疫情及食物中毒、意外伤害、少数民族学生闹事事件时,部门值班干部和相关系部值班领导在三分钟内赶到现场,在处理现场的同时向值班院级领导汇报情况,并由值班院领导决定是否向上级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4、当班值班人员获知火情后,应立即报告安全保卫处,并采取应急措施,按照初起火灾的扑灭方法,切断与火灾相关的电源、气源、火源,搬迁易燃易爆物品等,同时大声呼救,使用就近的灭火器进行扑灭。如火势较大立即报告值班院领导,值班院领导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报警119和启动消防预案。
(二)各相关上级职能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1、陈食街道派出所:
2、区公安局校保支队:
3、区教委安稳办: 49853266
十三、反邪教反渗透工作预案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及市教委反邪教工作部署,提高我校应急工作能力,确保我校政治稳定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和完善领导机构
1、成立学校反邪教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案启动、综合指挥、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 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各系部、处室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指挥组:由党委书记、院长任总指挥,副院长任副总指挥。
协调联络组:由党政办负责,成员党政办工作人员。
信息报道组:由党群工作部负责,成员为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
应急处理组:由安全保卫处负责,成员为保卫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校园日常反邪教工作,由安全保卫处负责具体工作。
2、职责分工
应急领导小组在学校的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领导,及时向上级负责人部门汇报有关情况,接受指令,与相关部门交流信息,综合协调学校各部门,使应急工作高效、有序的处置。
指挥组:全面负责“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的指挥工作。
协调联络组:接受指挥组指令,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上传下达。
信息报道组:全面负责“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突发事件中的信息报送,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事件以及处理的进展情况。
3、建立反邪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分队,负责全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队长: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队员:全体保卫人员
(二)建立信息网络和周五处置应急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党群工作部负责人为学校处置应急工作信息负责人,各系部书记、各部门处室负责人为各系部、处室的信息负责人,每周五下午4时前将安全稳定情况上报党群工作部。进行汇总整理后上报党委书记、院长。如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段内向刘党委书记、院长报告,党委书记、院长在第一时间段内启动紧急预案,做到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三)应急处理程序
1、出现场:发生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和信息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了解情况,迅速上报,学校内启动应急工作预案。
2、组织抢险救护工作:根据不同情况,组织应急分队开展救援行动,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将损失降到最低。
3、现场保护:应急分队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4、做好情况通报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事件上报有关单位,并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逐级传达到各层干部,同时,及时将领导的指示传达通报到事故处理人员。
5、开展调查工作:按上级要求,根据职能分工,抽调力量,协调进行各项调查取证工作。
6、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即在调查处理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五)处置方式
1、学生、教职工习练散布或宣传“法轮功”等邪教的处置方法。
当校园内发现学生、教职工习练散布或宣传“法轮功”等邪教时,应立即报告学校处置领导小组,处置“法轮功”等邪教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措施,现场挡获,收集证据,并报告当地派出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和市教委处置“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进行处置。是学生的暂停上课,由学校处置领导小组成员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是教职工及家属的立即通知公安机关进行控制,严禁与其他教职工和学生接触,由学校处置小组成员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并追究相关教职工及家属的责任。
2、“法轮功”人员到校园内发放反动传单等资料的处置办法。
当校园内师生发现“法轮功”人员到校内发放反动传单等资料时,应将“法轮功”人员现场抓获,并立即报告学校处置领导小组和派出所,并将“法轮功”人员及资料交公安机关处置,学校应根据影响的程度视情况在师生员工中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消除其在学校的影响。
(六)责任追究
凡有事故、事件发生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指令
十四、反恐防范预案
为了提高和预防恐怖事件,减少一切不良影响和损失,切实保护我院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维持学院正常教学、生活、工作秩序,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组员:各系部、处室负责人
下设一个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副主任:后勤与安全管理处负责人、成员:安全保卫处全体人员
(二)处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基本原则
处置暴力恐怖事件要以平息事态、控制局面、防止扩散、减少损失为主要原则,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采用的制止、宣传、保护、求援、疏散等方法,围绕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为中心,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工作。
(三)职责
1、领导小组:恐怖事件处置的指挥与协调
2、办公室由安全保卫处负责协调处理恐怖信息与事件的现场控制,协助公安机关对恐怖信息事件的排查和调查处理,疏导和维持现场秩序
3、后勤保障组:由后勤与安全管理处负责事件中的用车安排事故中受伤人员送医院救治,后勤食物及物资的供应清洁现场卫生。
(四)事件的处理办法
1、暴力
(1)如没有伤及人员的情况下应以教育方主,劝说其放弃伤害他人及破坏正常秩序的行为;
(2)如已伤及他人,应予立即制止,以抢救伤员为主,如情况继续恶化应以武力制止;
(3)注意观察暴力组织者的行为、特征、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当即擒获,不具备条件,也要想办法接近、控制等待公安,武警或其他队员到时再擒获
2、爆炸物品
(1)如发现不明爆炸物,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采取隔离措施,疏散人员集中至安全地带并保护好相关人员
(2)严禁人员进出,加强事故地点保卫、巡查工作
(3)报告公安部门,请求派人排爆,并协助工作
3、抢夺、抢劫
(1)如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离开,立即报警,并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围捕;
(2)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已离开,立即向领导汇报,然后检查学院财产情况;
(3)如犯罪嫌疑人已伤到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组织抢救;
(4)如犯罪嫌疑人在可追捕的范围内,立即组织追捕捉拿嫌疑犯;
(5)保护好现场、证人、在公安部门到来之前,在场人员不得离开;
4、纵火
(1)立即启动防火、灭火预案进行扑救灭火,同时拨打“119”报警,疏散楼内人员;
(2)保护好现场,引导消防车进入事故地点,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3)如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立即组织围捕;
(4)灭火后,注意保护好现场,统计损失;
5、绑架、挟持人质、勒索
(1)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现场,应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采取围捕方式包围;
(2)正面宣传教育对话,“请不要伤人、有话好商量”以情感化,放下凶器;
(3)保护好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4)立即报警,请求支援;
(5)如犯罪嫌疑人已离开,应保护好现场痕迹等证物、证人等待公安机关前来侦破;
(6)如犯罪嫌疑人已逃离,首要考虑人质的安全等待公安机关前来处理。
(五)工作程序
1、安全保卫处接到指令后,立即组织全体保安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分组对全院重点部位展开排查,对重点嫌疑人、可疑藏匿物品进行搜查,对爆炸物品现场进行控制,设置隔离警戒线,疏散人员配合公安人员对重点位置进行现场控制和排险,抢险工作;
2、后勤与安全管理处到现场配合事件处理中用水,用电的需要并配合医护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3、经过公安机关排查和各部门的检查处理,向领导小组视情况发布预案和解除指令;
4、各部门应根据员工在反恐过程中的表现给予奖惩,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5、全院师生员工要做到内紧外松、保持冷静、切勿惊慌,不得对内、对外泄露和传播恐怖信息,做好保密工作;
(六)工作范围
1、保卫人员严格校门管理,严防不明人员、物品、车辆进出学院,做好重点部位值守,加大校园巡逻检查力度。
2、全体保卫人员加强请示汇报,不得知情不报、慌报、误报、错报、漏报;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配合、确保任务完成。